香港理工大学兴国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建立本质安全型科研环境,防范纺织服装实验活动中的各类安全风险,依据香港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》《危险品条例》及《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》(GB/T 42015-2022),结合研究院研发特点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理大兴国研究院研发楼内所有纺织服装相关实验室,包括但不限于纺织材料改性室、小样织造室、物理性能检测室、化学分析室、人体工学实验室、气候仓实验室、印染技术开发室及循环经济实验室。
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遵循"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、全程监控、全员参与"原则,实行研究院-PI-实验人员三级联动机制,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实验环节。
第二章 防火安全管理
第四条 火灾风险分级管理
·一级风险区(印染实验室、化学品暂存间):严禁明火,防爆电器,静电接地,独立防火分区。
·二级风险区(织造实验室、纤维处理室):严禁烟火,防静电地板,除尘系统24小时监控,纤维存量≤50kg/间。
·三级风险区(检测室、办公区):禁止违规用电,人走断电,消防通道畅通。
第五条 消防设施设备配置
1. 每个实验区配置干粉灭火器(ABC型)、二氧化碳灭火器(精密仪器旁)及灭火毯,每月由安全员检查压力并记录。
2. 印染实验室增设泡沫灭火系统,化学品柜内置自动灭火球。
3. 全楼安装光电感烟探测器(每15㎡一个)与73℃感温喷淋系统,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。
4. 消防沙箱、消防铲配置于化学品暂存间门外,防火服、正压式呼吸器存放于每层应急柜。
第六条 防火操作规程
·使用电热鼓风干燥箱烘干纺织样品时,温度不得超过纤维燃点(涤纶≤150℃),且须定时巡查。
·红外光谱仪等精密仪器散热口周围30cm内严禁堆放纤维样品或纸张。
·每日实验结束后,由最后离开人员执行"三断一查":断水、断电、断气,检查有无阴燃火源并填写《防火巡查记录》。
第三章 防爆安全管理
第七条 粉尘爆炸防控(针对纤维开松、梳理工序)
1. 通风除尘:织造实验室须保持负压状态,除尘系统风量≥3000m³/h,每日清理滤袋纤维尘絮,每周检查风机叶轮积尘。
2. 静电消除:所有金属设备可靠接地(接地电阻≤4Ω),人员进入须触摸静电释放球,操作台铺设防静电胶皮。
3. 粉尘浓度监控:安装粉尘浓度在线监测仪,报警阈值设定为爆炸下限的25%(亚麻粉尘限值20g/m³),超标时自动停机并报警。
4. 清洁要求: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纤维粉尘,必须使用防爆型工业吸尘器。
第八条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
·高温高压染色小样机、蒸汽发生器等纳入特种设备管理,每年由注册检验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。
·压力表、安全阀每半年校验一次,安全阀铅封完好,泄压口不得朝向人员通道。
·蒸汽管道保温层完整,阀门丝杆润滑良好,"跑冒滴漏"须立即停用维修。
·操作压力容器须持证上岗,实验过程不得离开岗位,超温超压时立即紧急泄压。
第九条 化学品防爆
·易挥发有机溶剂(如甲苯、丙酮)存量≤20L/间,存放于防火防爆柜,柜体通风24小时运行。
·配制染液时须使用防爆搅拌器,控制加料速度防止剧烈反应。
·实验室VOC浓度超限(>300ppm)时,自动切断非防爆电器电源,人员撤离并启动强制排风。
第四章 防盗安全管理
第十条 物理安防
1. 实验室门禁系统与PI审批联动,非授权人员无法进入;夜间22:00后进入须PI短信授权并抄送安保处。
2. 化学品暂存间墙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(厚度≥20cm),双门双锁。
3. 精密仪器(价值>20万港币)加装地脚螺栓,红外报警装置直连安保处监控中心。
第十一条 化学品与样品管理
·危险化学品建立"五双"制度:双人领取、双人保管、双人使用、双锁管理、双账记录。领用记录须PI电子签名。
·贵重纤维材料(如碳纤维、芳纶)、研发样品须存放于带锁储物柜,使用台账精确到克。
·每日下班前由安全员核对化学品库存,账物不符须立即报告并调取监控录像。
第十二条 数据与知识产权防盗
·实验计算机须设置BIOS密码+系统密码,USB端口物理封闭,数据上传至研究院加密云服务器(AES-256加密)。
·涉密项目数据实行"物理隔离存储",专用服务器存放于独立机房,访问须PI+研究院双重授权。
·外来合作人员须签署《保密协议》,实验数据不得私自带出,离岗时由PI监督删除本地副本。
第五章 防事故综合措施
第十三条 机械伤害预防
·小样织机、纤维切断机等旋转设备须安装防护罩,罩体与电机联锁(罩开即停)。
·操作设备前须检查紧急停機按钮功能,长发须盘入帽内,严禁戴手套操作旋转部件。
·设备检修时必须断电并悬挂"正在维修,严禁合闸"警示牌,钥匙由维修人员保管。
第十四条 化学品事故预防
·配制染液、酸碱溶液时须佩戴护目镜、防化手套及围裙,在通风橱内操作,头部不得伸入橱内。
·化学品柜张贴完整MSDS信息(含急救、消防、泄漏处置),每季度更新。
·每月组织化学品泄漏应急演练,确保人员能在5分钟内完成泄漏围堵与人员撤离。
第十五条 电气安全
·所有插座为防水溅型(IP44以上),严禁私拉乱接,大功率设备(>3kW)须专线供电。
·每月由电工检测接地电阻、漏电保护器有效性,梅雨季节(4-6月)加密至每两周一次。
·发生电气火灾时,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,严禁用水扑救。
第十六条 生物与人体工学安全
·涉及皮肤刺激测试、汗液模拟实验时须通过伦理审查,志愿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。
·服装压力测试用模拟人台须定期检查传感器固定状态,防止坠落伤人。
·人体工学实验用三维扫描仪激光等级为Class 1,严禁直视光源,设备故障时须立即停用。
第十七条 废物回收安全
·废旧纺织品分拣时须识别残留化学品(如阻燃剂、抗菌剂),可疑物料按危废处理。
·机械法回收纤维时须佩戴防尘口罩及防切割手套,防止锐利物划伤。
化学法回收溶剂须蒸馏提纯,蒸馏釜须远程监控温度压力,人员不得在旁值守。
第六章 安全操作规程
第十八条 纺织材料实验规程
1. 纤维开松:先启动除尘系统,再开设备;投料须少量均匀,防止缠绕卡死。
2. 小样织造:穿综插筘须使用专用工具,严禁手指探入综眼;断经处理时必须停机。
3. 性能测试:强力机夹持试样时手部离开夹持区后方可启动;透气性测试须确保试样完全密封。
第十九条 印染实验规程
1. 染液配制:称量染料须轻拿轻放,防止粉尘飞扬;助剂添加须缓慢搅拌,防止喷溅。
2. 染色实验:染色锅装填量不得超过容积2/3,升温速率≤2℃/min,严禁超温超压。
3. 清洗操作:染后清洗须待温度降至60℃以下再开盖,防止蒸汽烫伤。
第二十条 废物处理规程
·纤维粉尘收集袋须每日更换,装满度≤80%,扎口后转移至危废暂存库。
·印染废液按"高浓度、低浓度、重金属"三类收集,不得混装,暂存期≤7天。
·废旧纺织样品须消毒后存放,生物污染样品须高压灭菌(121℃,30分钟)再处理。
第七章 应急措施
第二十一条 火灾应急
1. 初期火灾:火势<0.5㎡时,使用灭火毯覆盖或干粉灭火器扑救,同时按下手动报警按钮。
2. 失控火灾:立即撤离,关闭防火门,拨打119,到疏散集合点(研发楼南侧广场)清点人数。
3. 特殊火灾:化学品火灾使用抗溶性泡沫,电气火灾使用CO₂灭火器,严禁用水扑救纤维粉尘火。
第二十二条 化学品泄漏应急
1. 围堤堵截:立即佩戴自给式呼吸器,用沙袋、吸附棉围堵泄漏液体,防止流入下水道。
2. 中和稀释:酸液泄漏用碳酸氢钠中和,碱液用硼酸中和,控制pH 6-9后排入应急池。
3. 人员急救: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,吸入蒸气转移至通风处并吸氧,严重时送医。
第二十三条 机械伤害应急
·立即按下急停按钮,切断电源;夹伤、割伤时若设备无法松开,使用液压扩张器救援。
·伤口出血用急救包加压包扎,疑似骨折用夹板固定,立即拨打急救电话。
·每季度组织机械伤害救援演练,确保5分钟内完成设备拆解与伤员转移。
第二十四条 粉尘爆炸应急
·发生粉尘闪燃时,立即趴下躲避冲击波,用湿毛巾捂住口鼻,沿疏散指示灯匍匐撤离。
·严禁在爆炸现场使用任何电器开关,防止二次爆炸。
·爆炸后24小时内封锁现场,待粉尘沉降、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。
第二十五条 事故报告与调查
·任何事故须1小时内报告PI与研究院负责人,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(含时间、地点、经过、原因、损失、处置措施)。
·研究院成立事故调查组,72小时内出具调查报告,明确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,全研究院通报。
第八章 检查与监督
第二十六条 日常自查
·实验人员每日执行"班前检查、班中巡查、班后清理",填写《实验室安全日志》。
·安全员每日巡查一次,重点检查消防器材、除尘系统、化学品柜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。
第二十七条 定期检查
·每周:PI组织课题组安全例会,排查实验方案风险。
·每月:研究院安全总监带队全面检查,下发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》,限期整改。
·每季度:邀请香港理工大学安全健康处外部审计,出具合规性报告。
第二十八条 奖惩机制
·连续12个月无事故的实验室,给予年度安全奖金及优先设备采购权。
·违反本制度者,首次警告并停工学习8小时,第二次暂停实验资格1个月,三次以上取消实验室准入并通报批评。
第九章 附则
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理大兴国研究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,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
第三十条 本制度每年评审修订一次,重大修订须经研究院理事会批准。
附件目录
1. 实验室火灾风险分布图
2. 化学品MSDS汇总手册
3. 应急救援联络卡(含PI、安保、医院、消防)
4. 高风险实验申请审批表
制度公示位置:本制度全文张贴在内部公告栏,研究院官网同步发布。